记者从山西省高院获悉,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和顺县原县长崔保红涉嫌受贿、贪污、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,崔保红被判有期徒刑20年。涉案的和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杨彦荣被判有期徒刑12年。 法院审理查明,崔保红在2001年至2005年任和顺县县长期间,先后多次接受33人贿赂,收受贿款300.4万元。 2004年,经杨彦荣提议、崔保红同意并决定,杨彦荣与和顺县长沟煤矿、富阳煤业等有关负责人以虚列经济补偿对象名单的办法,先后两次从晋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套取社保金429万元并提出现金共256万元给了杨彦荣。其中11万元被杨彦荣用于送礼,剩余的245万元被崔保红、杨彦荣二人非法占有。 |